2月14日,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市北大隊了解到,為進一步加強道路停車泊位管理,維護良好靜態(tài)交通秩序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》和《青島市停車場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經(jīng)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市北大隊評估,予以取消同安路(同安支路至福州北路)東向西(警校門前西側)的21個收費停車泊位。請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交警部門將對不按規(guī)定違法停放的車輛依法進行處罰。
來源:青島日報/觀海新聞
責任編輯:李賽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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